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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现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

2018年09月17日 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浙江实现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胡哲斐 摄

  中新网杭州9月17日电(胡哲斐 朱音)17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9月10日,浙江89个基层检察院都已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

  据了解,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于2017年3月开始在浙江试点。在一年多的试点基础上,今年7月,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公安厅共同决定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介绍,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进行定期查询和重点查询,与基层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逮捕、起诉、法律监督等信息进行交流分析,对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分析性质、把握界限,并对辖区范围内派出所开展检察官值班、巡回检察等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办理的腾信堂公司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一道深化法律监督的典型案例。

  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该案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以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以炒外汇为名,在不具备相应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资金。根据调查,该公司涉嫌吸收资金共计14亿余元人民币,涉案被害人达1000余人。

  该案案发后,拱墅区检察院设立在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立即提前介入。在提前介入过程中,检察官办公室发现该公司结算中心员工罗某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公安机关未对其立案,遂于8月9日对罗某立案监督。8月22日,又对该公司业务员周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监督。目前,罗某已被批准逮捕。

  上述案例是浙江检察官办公室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浙江省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共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1660件次,案件抽查1315次,对执法办案视频(现场)巡查923次,同时,立案监督411件671人,监督撤案79件119人,纠正漏捕48件7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或瑕疵通报663件。

  “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便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刑事侦查活动,便于将法律监督工作触角前移,从而使得检察职能与侦查职能在刑事诉讼的起点上形成合力。”王祺国说。

  他表示,下一步浙江省检察院将总结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进行逐步规范,确保该项工作不断深化,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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