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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不力将“一票否决”

2018年09月26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宁夏: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不力将“一票否决”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胡耀荣 摄

  中新网银川9月26日电 (于翔 胡耀荣)9月26日上午,宁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在银川召开。

  发布会上,宁夏安监局总工程师黄建军介绍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实施细则》从2018年9月6日起开始实施,内容共分为六章二十九条,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实施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采取“一票否决”制,即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在相关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同时通过建立五项制度、突出三个纳入等8条措施,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考察。

  黄建军表示,2018年4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作为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党内法规,以强有力的制度措施,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固化为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规定,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制度依据。

  “宁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对夯实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黄建军说。(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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