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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

2018年11月01日 15:1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天津11月1日电(记者周润健)1日起,天津正式供暖。供暖后,市民们在享受温暖的同时也夹杂着一份对重污染天的担忧。为了让天更蓝,天津市明确提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天津市提出,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对照国家要求,按期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

  同时,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天津市明确表示,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并加大调控力度;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同行业内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电量核实、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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