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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11月20日前实行

2018年11月11日 1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黑龙江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11月20日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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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哈尔滨11月11日电(王妮娜)11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刚刚成立,发布首个惠民新政,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黑龙江省医保报销范围,患者买药平均每种药价省一半钱。至此,黑龙江省共有39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黑龙江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黑龙江省医保报销范围,加上之前已经纳入的22种抗癌药,黑龙江省共有39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使原本负担不起的患者能够用得起昂贵的抗癌新药,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本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抗癌药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治疗范围包括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这17种药品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有10种是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具有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临床价值高等特点,都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这17种药品谈判后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

  患者使用这17种抗癌药,按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纳入黑龙江省医保乙类药品范围,按特殊用药进行管理。《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建立“双通道”保障措施,参保患者可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医院住院和门诊购买使用抗癌药,也可以到具备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按照《通知》要求,在今年11月20日前,黑龙江省各地市要将这17种抗癌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届时黑龙江省直医疗保险也将同步实施。(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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