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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发禁令:严惩“课上不讲课后培训班讲”等违规行为

2018年12月03日 1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12月3日电 (记者 申冉)3日,江苏省政府公开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严禁该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对“课上不讲课后培训班讲”等违规诱迫行为将予以最严至撤销教师资格的惩处;并严令培训机构上课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等。

资料图:小学生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卫海艳 摄
资料图:小学生 中新社发 卫海艳 摄

  根据该《意见》要求,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托管、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培训业务;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针对一些培训班的违规补课行为,《意见》要求: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意见》对中小学校招生也有了严格要求: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或培训证书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意见》要求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也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就在上周,江苏省教育厅不仅严肃查处通报了该省多地多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同时还在全省各地中小学开展教师集体签署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记者了解到,本周江苏省教育厅还将就中小学校超纲教学,违规划分重点班、实验班等行为进行严查。(完)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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