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华网评:法不向不法让步

2019年03月13日 16:0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读懂两会”系列网评之三十:

  刘怀丕 段续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说,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近年来,因几例个案而起,正当防卫问题广受社会关注,牵动着人们对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信心。司法机关勇于适用正当防卫,把利益保护的天平倾向于防卫者,合国法、顺人心,彰显司法鲜明取向。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激活正当防卫相关条款,就是让人们在受到不法暴力侵害时有底气、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该出手时就出手”,在看到他人受到不法暴力侵害时敢于“路见不平一声吼”。这无疑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原则与担当。在防卫者和不法侵害者的人权保障冲突时,依法优先保护防卫者权益,还能有效震慑不法侵害人甚至潜在犯罪人,为社会风气扶正祛邪。

  法不庇恶,正义必胜!正当防卫制度体现良法善治,但发挥其应有作用仍任重道远。各级司法机关需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善于适用这项制度,使司法实践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道德标准;既守护公平正义,又弘扬美德善行。当每个人的正当防卫权得到合理保护,惩恶扬善不退缩,才能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房家梁】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