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西藏民主改革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019年03月27日 15:0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王茜、张云龙)国务院新闻办27日发布的《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表示,西藏民主改革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白皮书介绍,三大领主宣扬“极乐世界”和“来世幸福”控制农奴的精神思想,使其安于被奴役的命运。著名藏学家王森、王辅仁在《废除西藏喇嘛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一文中揭露:“从1958年到1959年春,仅在拉萨西郊一个佛堂里,为了念经放咒,就先后向一个管事头人索要过整人头27个,人头盖骨6个,人腿骨4根,整张人皮1张,人尸1具,人肠14捆,人肉8块,人血9瓶。”

  白皮书指出,在寺庙,中国共产党始终采取稳慎和稳妥的办法,实行“三反三算”,开展反对叛乱、反对封建特权、反对封建剥削,算政治迫害账、算阶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运动,彻底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压迫制度,实行政治统一、政教分离,坚决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叛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

  根据白皮书,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爱国守法寺庙,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对未参加叛乱的寺庙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同样采取赎买政策。民主改革中,众多的僧尼自愿还俗返家。民主改革完成后,西藏保留了寺庙553座,留寺僧尼7000多人,基本满足了当时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

【编辑:郭梦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