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院副局长上班期间带3名同事赌博 官方:记过处分

2019年04月06日 09: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严禁全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赌博

  本报讯(记者 何旭)“3月7日上班时间,盐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胥科和司法辅助人员程燕、刘艳、顾晋在某茶楼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胥科受到记过处分……”这是四川省绵阳市纪委监委最近通报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典型案件之一。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要求狠刹“赌博敛财”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赌博行为。《规定》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准以打麻将、打长牌、玩扑克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赌博。

  《规定》明确了11种党员干部严禁从事的行为,包括以赌博方式索取、收受、赠送他人财物;在公务时间或者公务场所赌博;与管理服务对象赌博;聚众赌博;参与网络赌博;在国(境)外赌博等。同时明确,若存在被严禁的这11种行为,党组织应当视具体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规定》还提出,因赌博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赌博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为压实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整治,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以及所在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或者在专项整治赌博问题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编辑:李玉素】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