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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遵化被指土地征收“同地不同价” 官方回应

2016年03月28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河北遵化被指土地征收“同地不同价”官方回应
    村民张井文称,他家《耕地使用证书》中的耕地,已变成了身后的商品房。 王天译 摄

  中新网唐山3月28日电(记者 肖光明 王天译 崔涛)“同样是征收土地,为什么修路和建楼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春耕时节,65岁的王信盯着远处耕地上建起的商品房,心里充满了疑惑。

  王信是河北省遵化市苏家洼镇马家洼村村民。据王信介绍,从2012开始,他家2.8亩土地被征收,其中约1亩土地被用来修路,其余土地被收储建设商品房。让王信困惑不解地是,在土地征收时,同一地块的土地补偿价格分为了两种,用来修路的土地补偿价格为每亩6.4万元,而建设商品房的土地补偿价格则为每亩11万元。

  据王信统计,苏家洼镇马家洼村、教场村等多个村庄约300亩土地被征收,其中除70户村民的宅基地外,剩余用地为村民的耕地。

  和王信一样质疑遵化市土地征收“同地不同价”的还有其他30多户村民,因为不满补偿标准,这些村民拒绝领取补偿款。

  “2012年征收土地时,仅有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告知我们征地价格,要求我们签字领钱,没有看到村里张贴的公告,村委会也没组织村民开会讨论。”王信说,土地以修路之名征收后,开发商在被征收耕地上建起商品房,并开始销售,却迟迟没有动工修路。

  苏家洼镇大刘庄村村民张井文被征收土地约4亩。在张井文的《耕地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其承包耕地总面积约为7亩。“现在只剩不到一亩耕地了。”张井文称,他在土地被征收前,没有看到过任何公告,更没有在征收协议上签过字,甚至连征地补偿款的数额也是听别人说的,他至今没有领取。“村干部让我去领钱,领完钱在表上签字就行,没有任何征收合同。领了钱的村民,也没有见到合同。”

  3月18日,记者来到龙华名苑小区。该小区拥有数十栋别墅和高层住宅,已有不少居民入住。龙华名苑项目部售楼员称,该楼盘每平米约4500元,项目五证齐全,可以贷款,可以办理房产证。

  “自己家的耕地,自己没有签字,也没有领取补偿款,就变成了建设用地。为什么同样的土地,修路和盖房的补偿款就差出了近一倍?”村民肖泽起质疑称。

  中新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遵化市国土资源局。3月28日上午,遵化市国土资源局回复记者称,经该局调查,群众反映的地块分属于遵化镇和苏家洼镇三个村子的集体土地,共分五个批次报河北省政府批准专用征收,批准面积共281.57亩,其中约200亩为园地,其余为林地、其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依据河北省政府相关规定,遵化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6.4万元,苏家洼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5.8万元。该用地经省政府批准后,在被征地村的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张贴了公告,并由村主任签字确认。

  回复中称,为顺利开展征收工作,遵化市对被征地块的土地补偿采取了两种形式:一是道路用地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征地区片价格标准进行了补偿,二是开发用地按照每亩11万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土地补偿费已全部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进行发放,并未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查询得知,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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