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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房地产企业税负将大幅降低

2016年04月12日 15: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 (记者 朱晓颖)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江苏房地产企业税负将大幅降低。12日,江苏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夏敏在南京表示。

  当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举行推进“营改增”工作新闻发布会。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锋表示,“营改增”试点涉及江苏省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4个行业84.3万户纳税人,预计今年减税500亿元。

  这84.3万户纳税人中,涉及江苏建筑业纳税人25.85万户、房地产业纳税人2.92万户。

  江苏是经济发达省份。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前2个月,江苏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161.5亿元、占全国的12.8%,同比增长4.1%、高于全国。今年1至2月,江苏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投资总量的19.5%。

  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滢表示,营业税是江苏省地税系统第一大税种。去年,江苏房地产业完成营业税928.07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收入的37.9%。

  据试点方案,房地产企业将获得重大利好: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

  “土地出让金占房地产项目成本比重很大。该举意味着减小税基,将大大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负。在上游企业增值税发票开票通畅的情况下,减负比例可能还超过30%。但是,这不能推导出房价一定会下降。”夏敏说。

  夏敏表示,江苏省国税局对南京市房地产企业的测算显示,南京市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金占项目成本约为30%。

  此外,据试点方案,建筑业、房地产业税率为11%;房地产老项目、存量不动产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税率征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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