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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令”下“学区房”广告屡现,打了谁的脸?

2016年06月05日 15:5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原标题:“最严禁令”下“学区房”广告屡现,打了谁的脸?

  新华社银川6月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何晨阳)又快到中小学报名季了,记者近日在宁夏银川街头走访发现,尽管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实行4个多月,买房就能上XX小学的广告词不能用了,但类似“湖景学区华宅”“首付7.6万起,XX二小入学无忧”等巨幅广告,仍不时出现在眼前。

  被一些媒体和网民解读为“最严广告禁令”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但记者发现,如银川××城,在当地媒体封面打出整版广告推介其“湖景学区华宅”,而位于银川市北京路一繁华地段的××国际中心,其在建楼盘旁打出“首付7.6万起,坐享43500元每年,XX二小入学无忧”的巨幅广告语,不禁让一些网民质疑这是否赤裸裸地打了“最严广告禁令”的脸。

  不止在宁夏,记者发现,此类现象在山西太原、晋中,辽宁沈阳等地都有存在,这些广告堂而皇之地存在,既是对法律法规权威无情的消解,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地产商为何总有标榜“学区房”的冲动?说到底,是利益。一名网友举例称,在银川,某学校隔壁与距某学校1公里左右的两个小区,每平米价差达2000多元。

  “最严广告禁令”的出台,必然有其综合考量与评估。因为与其他广告相比,房地产广告对消费者消费心理的影响更大,一旦诱发消费者决策“失误”,损失会很大。近年来,因房地产广告名不副实引发的纠纷和诉讼时有所闻。

  令行禁不止,恰是需要监管部门出马亮剑之时。一些网民说,巨幅广告牌,监管部门就看不到?其实不然,正如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者,要让一些部门切实履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柔声细语并不管用。

  首先,需要建立严格、完善的问责制度,保障法规被不打折扣地执行,确保政府公信不被消解。其次,可以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等形式予以举报,弥补监管部门人手不足的尴尬。第三,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形成震慑效应,切实树立法律法规权威。

  其实,不论是“史上最严”还是“最严厉”,在群众眼里,能得到良好执行、能收到实效的法规,才是最值得点赞的。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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