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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严打捂盘惜售和恶意炒作房价行为

2016年09月29日 16: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济南9月29日专电(记者王志)为严厉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预售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据实进行价格申报,根据项目品质、区域等条件合理定价。对预售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满足预售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对违反此规定,恶意炒作房价和不据实申报售价的企业,依法严厉惩处。

  为强化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济南市明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以电商团购、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并及时网签,不得非法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开发企业,依法暂停网签销售,记录不良行为,降低信用等级。

  同时,济南市将加强对房产中介及承销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开盘中炒号倒号、侵犯群众购房权益和其他损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行为。对违反此规定的企业和机构,将依法终止其经营行为,并吊销资质和营业执照。

  此外,济南市还将加强房地产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房地产信息数据由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倡导群众理性购房。对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诱骗消费等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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