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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须防房子被偷偷注册领牌

2016年10月21日 15: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住宅可通过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电子商务等无污染行业

  据悉,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全市市场主体经营场地的条件限制,进一步简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场地登记要求。明确住宅可以通过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电子商务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发布的《意见》尚未有相关细则出台,因此不少街道在实际操作中依然遵照以往的指引执行,但办理工商登记的要求确实放松不少。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租赁合同,是因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相关规定放松,即使租赁的是可以办理工商登记的商业性质的公寓、商铺、写字楼,在办理工商登记时,还是需征得物业业主的同意,有业主的配合才能办成。

  能否住改商 最好写进租约

  中原地产明轩分行营业经理刘袁远告诉记者,在实际交易中,有些业主出于租赁登记备案要纳税的考虑,或者租客变更房产用途也变更的考虑,会不配合或不愿意让自己的物业成为工商登记的场所地址。因为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物业业主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获得业主允许是不可能办理成功的。

  不过,由于登记注册公司时,可委托办理,无须房产证持有人亲自前往,所以也出现过有人偷偷拿了房产证证明文件,去做工商登记的情况,或者通过一些中介代理公司,在向工商部门提交的一些资料里面,加了一些虚假的其他资料蒙混过关。于是就出现有业主无意中发现自己出租的物业,地址被注册了两家公司。

  在造假情况下成立的公司,对业主来说,一般是没有法律责任的,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经营的违法犯罪的事与场地提供者有关。中介人士建议,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将双方的要求明确提出,比如业主同意或不同意物业用于工商登记,租客是否会将房屋用于商业用途,并且将相关约定在合同中列出,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纠纷。

  “住改商”悄然松绑?

  一直以来,关于“住宅禁商”的赞同和非议之声此消彼长未停过,而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也不少。近日有媒体报道,新达城广场有住宅的业主想在家创业做电商,需要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而办理该执照要到所属街道开具房产《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了顺利办证只能拟定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自己租给自己”,租期为10年,租金为零元。据了解,这个个案只是某个区或者某个街道的办理规定,不同的管辖区域会有不同的办理要求,目前全市并没有对此出台统一的审批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住宅禁商”在事实上已经慢慢放松,严格限定住宅不能进行商用的规定已是“老皇历”了,由于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在不少住宅只要办理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都可以办理工商登记。

  随着国家鼓励全民创业政策的出台,尤其电商得以充分发展,不少人选择自己创业,小本经营,当然想尽量减低办公成本,选择在住宅办公的不少。据中原地产明轩分行营业经理刘袁远介绍,广州曾一度非常严格执行“住宅禁商”政策,不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在松绑了不少,不少住宅单位获得物管、街道等同意,办理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后,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当然,并非所有住宅都可以,相关情况可以到物业所在街道、工商部门咨询。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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