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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新规:暂停受理主城区非首套住房贷款申请

2017年05月09日 1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通知规定,自即日起,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资料图 一处商品房在建中。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吕明 摄
资料图 一处商品房在建中。 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通知显示,自即日起,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进行购房网签或已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仍按原标准执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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