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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水电大王”何以变卖资产为生?

2011年10月27日 09:1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市之初被称为“民营水电大王”的ST梅雁,如今居然沦落到以“变卖家产”维持生计的地步。

  从这家民营上市公司一路走来的轨迹,我们应该对当下许多企业的生存方式多一层新的认识。

  公开信息显示,ST梅雁(600868)大股东在经过大幅度减持后,目前只占2.197%股权。现状是,虽然公司负债从2008年的60亿元降到现在的12亿元,但债务依然很重,几乎要成为“弃壳”。

  从此前公司中报可知,ST梅雁的营业利润为-1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为-3653万元。两个负值无声却生动描述了这家公司的窘境。

  如何突破窘境?从公司管理层表态来看,似乎还是要走变卖家当的老路——这似乎也是被重组之前唯一的选择。

  其实,公司靠卖资产度日并非始于今天。早在2001年,梅雁就开始通过出售转让旗下子公司股权资产的方式来获得收益。

  2001年当年该公司转让旗下13家公司的股权;2004年与2005年分别转让广发证券约3.35亿股权;2006年转让3家公司股权;2007年转让梅县梅雁热电有限公司;2008年和2009年各转让3家公司;2010年转让2家公司,2011年到目前为止转让了2家公司。

  也就是说,10年间ST梅雁共转让了28家旗下持有股权的公司,变卖约29亿元资产。

  说难听一点,这十年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似乎没琢磨别的,一直是在“且战且退”,在频临退市悬崖的时候断臂求生。

  问题在于,这样的日子又能熬多久呢?

  在我看来,抛开其经营条件、政策环境,就其这些年的发展路径而言,似乎也是不少同类民营企业的真实写照。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步入“多元化”陷阱而无法自拔的典型。

  问题出在13年前。

  1998年,上市不到四年的梅雁就开始了扩张脚步。不断对外参股,此后几乎每年都有新的动作。

  可以细数一下,公司都投资了些什么产业:除了传统主业的水电站外,公司参控股的有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养殖业、计算机硬件生产、电解铜箔、多座矿山、清洁能源、水泥制造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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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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