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扬州8月19日电(记者 崔佳明) 8月18日晚,扬州市卫生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扬州市惠民医院院长王春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两年前,原任扬州市卫生局下属红十字中心血站站长王春与同单位女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该女职工向局纪委、监察室反映 ,经核查,王春与该女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问题属实,但未发现经济问题。2008年3月,扬州卫生局决定:给予王春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理,调离原工作岗位,到扬州惠民医院任副院长。
8月16日晚,该女职工在网上发帖反映王春生活作风和经济问题,诘问王春何时兑现保证。扬州市卫生局高度重视,18日,扬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如发现王春受处理后有新的问题,一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当晚(18日),扬州市卫生局决定:扬州市惠民医院院长王春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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