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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政策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2011年07月18日 20: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8日召开的海南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扭转无序建设现象,全省各镇将设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至少配备2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严格宅基地管理,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根据《意见》,海南将加快制定和完善村镇规划,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保障,2011年12月底前,首先完成《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22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市、县、自治县要在2012年底前首先对辖区内每个村庄进行测绘,绘制《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建设规划图》和《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

  在规范农村土地秩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方面,《意见》规定,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违者予以没收。禁止变相通过联营合作、入股等形式建设“小产权房”、出售“小产权房”,违者予以没收或拆除。

  在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方面,《意见》规定,要建立健全村镇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在村、镇规划区内建设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居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以上住宅,以及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建设项目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备案。

  据了解,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村镇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海南村镇建设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土地资源浪费、环境脏乱差、开发建设成本增加等问题突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海南经济快速发展,一些建设热点地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呈现加剧趋势。《意见》旨在全面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蔓延,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记者金敏 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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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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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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