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连云港9月2日电(徐晶晶 范沛可 陈宽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民众举报一建筑工地发现鳄鱼。2日上午,连云区渔政管理站3名渔政人员出动,对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据该管理站陈站长介绍,在连云区发现扬子鳄尚属首例。
在平山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内水池里,执法人员果然发现3条鳄鱼,这些鳄鱼均是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扬子鳄,平均身长在1.6米~1.8米。
经现场询问得知,3条鳄鱼是当地徐姓居民从今年4月份开始饲养的,但他至今没有办理相关合法证件。执法部门当即对其进行立案、展开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渔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扬子鳄是中国特有的爬行类动物,被人们称为“活化石”,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私人圈养必须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养殖。非法养殖鳄鱼的行为,将受到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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