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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警方公布摸胸照事件 系电脑维护商两职员所为

2011年09月29日 2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绵阳9月29日电 (周洪攀 杨超)绵阳涪城警方通过媒体正式向外界公布发生在8月份、网上疯传电子眼抓拍的“摸胸照”调查及处理结果。将超速照发在网上的网民,系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脑维护商两位职员。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分别被绵阳公安机关处以7天和6天的行政拘留。

  今年8月21日晚,网络一论坛贴出绵阳三台县至射洪县路段、“电子眼”抓拍的一张违章驾驶照片:一男子左手驾车、右手袭副驾驶女士右胸的监控照片在网络上热传。随之而来是网友,对这张照片以及有关隐私、道德等话题,在网络上引发了疯传和激烈讨论,并展开网上人肉搜索。

  这一事件发生后,绵阳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迅速作出反映,责成三台县公安局、涪城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全面展开。并声明:公安机关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据警方通报称,公安信息网是与外界完全隔绝而独立封闭运行的,在内部,也只有专门人员经授权才能访问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公安机关采取“网上清理线索,网下走访核实”的办法,最终找到了第一个将超速照发在网上的网民,公安机关进而追根溯源,终于查明了超速照信息流失源起绵阳华瑞电脑公司维修人员。

  据绵阳警方称,该公司是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电脑维护商。8月3日,该公司员工喻某在维护交警支队电脑时,私自将电脑系统中储存的川BY0008号(私家车)车超速违法照片拷贝到随身携带的U盘中。8月20日下午,喻将该U盘借给了公司同事李某某。8月21日上午,李某某遂将该照片发在了互联网上,引发了网上热议。

  涪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做出了行政处罚。两名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分别被处以7天和6天的行政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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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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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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