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刀恐吓丈夫误夺命 公公法庭求情称"意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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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持刀恐吓丈夫误夺命 公公法庭求情称"意外"
2009年02月25日 14:25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女子和丈夫因小事争吵,她持刀恐吓丈夫时不慎滑倒,失手将丈夫刺死;儿子死了,公公却并未记恨儿媳,他四处奔走,最终带着一份206户村民按了手印的“请愿书”出现在法庭上,只求儿媳能获轻判……公公为何这样做?儿媳对此作何感想?请愿书对最终判决能起什么样的作用?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龙梅过失致人死亡一案。

  意外 女子滑倒误杀丈夫

  2008年9月22日深夜,武侯区某医院。一辆警车呼啸而至,不一会儿,一名身材瘦小的女子被民警从医院里带上警车,她面色苍白、脸上泪迹未干……女子是35岁的资阳人龙梅,1个多小时前,她误杀了自己的丈夫。

  龙梅和丈夫刘强(化名)都是资阳市丹山镇虎峰村人,夫妻俩在武侯区簇锦镇铁佛村开了一家小铺子,经营蔬菜肉类。9月22日晚9时30分,龙梅提醒刘强明天还要早起,让其早点休息。刘强不依,两人因此发生争吵。龙梅越想越气,抓起店里一把剔骨刀,在刘强面前挥舞。刘强见状,转身向店外跑,龙梅随即追了上去。

  龙梅本来只想吓吓丈夫,不料地面很湿,她一脚踩滑,倒地时,手中的尖刀恰巧刺中刘强的左大腿内侧,伤口顿时鲜血喷涌。龙梅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刘强的侄子听见刘强的叫喊,从店里跑出来帮刘强简单包扎了伤口,闻讯赶来的邻居立即拨了120。

  由于左股动脉被刺破,刘强经抢救无效,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今年2月3日,武侯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龙梅提起公诉。

  审案 公公为儿媳求情

  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午10时20分,离庭审还有20分钟,一些亲属和邻居已陆续来到法院2楼大法庭,坐到旁听席上。人群中,记者见到刘强的父亲、66岁的刘大爷。“他(刘强)已经走了五个月零两天了……”老来丧子,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写着悲痛。他告诉记者,自从小儿子刘强死了以后,他每天都扳着指头过日子。

  令人意外的是,对于误杀儿子的儿媳龙梅,刘大爷却并不记恨。“她是个好孩子,我希望法院能对她从轻判决。”刘大爷说,龙梅和刘强结婚13年,育有一儿一女,小两口平时感情一直不错。“他们很少吵架,对老人也十分孝顺。我相信这次的事只是意外……”

  随后,刘大爷拿出一份“请愿书”,请愿书中注明了龙梅和刘强平时家庭和睦,希望法院对龙梅从轻判决,减轻家庭的负担,请愿书最后还盖着虎峰村村委会的公章。记者注意到,4页请愿书后附了3页纸,密密麻麻满是名字。“村里206户村民,都希望她能获轻判……”看着请愿书上的名字和一个个鲜红的手印,刘大爷的嘴唇微微颤抖。

  现场 女子自辩泣不成声

  上午10时50分,庭审开始。

  龙梅被法警带到审判席上,面无表情。记者发现,代理人席位空缺,龙梅并未给自己请辩护律师。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龙梅表示认罪。随着案情的回顾,龙梅的情绪开始波动,法庭的音箱里不时传出抽泣的声音。展示证据环节,法庭的大屏幕上出现案发地图片、刘强的伤口图片等,龙梅的情绪渐渐失控,身体不住颤抖,哭声也越来越大,回答问题时更是泣不成声,法官不得不提醒龙梅冷静一点。旁听席上,龙梅的几名亲属也不禁偷偷抹泪。

  公诉人、武侯区检察院的李玉强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向法庭出示了刘大爷带来的请愿书。“龙梅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经过调查,龙梅夫妇平时关系较好,事发当晚她也是出于关心的目的,让刘强早点休息才引发口角,刘强被刺后,她也积极参与救治。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李玉强检察官话音刚落,龙梅再度失声痛哭。

  “十多年了……我们结婚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害他,从来没有……希望法院对我从轻处理……”最后陈述阶段,龙梅擦了擦脸,努力挤出几句话。

  上午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观点 量刑时可参考请愿书

  “请愿书”有用吗?龙梅会获得从宽处理吗?带着疑问,记者于昨日下午采访了刑法专家、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周建中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刑事案件的判决需要达到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请愿书的出现,体现了民意,说明嫌疑人的行为社会危险性相对较轻,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群众的谅解。这样的请愿书,可以作为法院审判量刑的参考依据。”周律师肯定了请愿书的作用,但他表示,龙梅能否获得从宽处理,还要法院对其犯罪事实进行综合认定后决定。(武法 武检 杨为为)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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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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