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25日电(记者龚读法 见习记者鲍婷婷)低息借进,高息贷出,杭州一中年男子不惜借款1300余万元,并放高利贷谋取暴利。日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名男子陈某批准逮捕。
现年47岁的陈某,是杭州余杭人,在当地开了一家装饰公司。2007年,陈某以公司经营缺少资金、帮助朋友周转等为由,向马某借款450万元。陈某向马某承诺给予月利息3分到5分,一月一付。截至2008年11月,陈某用类似的借口先后向近20人借款,款额共计1300余万元。
据陈某交代,借得巨额中的600万,他以5分至1角的月利息转借给他人,通过翻倍的利息差额赚黑心钱,另一部分款项则用于购置房产、宝马车,及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
2008年12月,由于无法按约向借款人支付月利息,陈某逃之夭夭,马某随即向警方报了案,最终,陈某在浙江金华落网。据悉,陈某套取资金发放高利贷敛财,已经造成马某等人损失7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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