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老汉无视交法 三年撞没两条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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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一老汉无视交法 三年撞没两条命
2009年03月05日 2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3月5日电(记者龚读法 见习记者鲍婷婷)三年前,他在驾驶大客车时,将一名路人当场撞死,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驶执照。三年后,他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再次将一名行走的路人撞死,并驾车逃逸。近日,杭州市临安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老丁提起公诉。

  现年52岁的老丁,原是大客车司机,2005年在杭州市余杭地段撞死一名路人,被吊销驾驶证。当时因其态度良好又有自首情节,还和被害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所以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7年4月,老丁以700元的价格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没有取得驾驶执照。无证行驶了一年半之后,事故再次发生。2008年11月,老丁超速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正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汤老汉发生碰撞,造成73岁的汤老汉倒地,且头部受伤。老丁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但他不顾倒地受伤的汤老汉,驾车逃跑。次日,汤老汉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老丁拆掉车牌号,将车藏到亲戚家中,企图借此逃避责任。交警部门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辗转三天后找到二轮摩托车的原车主,得知了摩托车经过两次转手最终被老丁买走。

  面对警察的讯问,老丁很快交代了事情经过:“我以为他被摩托车撞了一下伤势不会太大,而且我是无证驾驶,车子也没买保险,一旦被交警找到,不仅要赔钱,可能还要坐牢,想来想去,我还是逃了。”

  对此,承办案件的林检察官认为,老丁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但他没有吸取教训,将他人的生命视为儿戏,无证驾驶撞人后又逃离现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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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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