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最有经济头脑的"老赖" 一场官司"净赚"27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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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最有经济头脑的"老赖" 一场官司"净赚"27万
2009年03月20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台州3月20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陈颖 通讯员 葛东方)这差不多是史上最有“经济头脑”的“老赖”,别人把官司当成灾难,他却从中渔利。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法院的陶审判员说,她怎么也不会忘记这个“老赖”了。“老赖”姓陈,男,路桥人,在诸暨做生意。因欠钱未还,陈某被人告上法庭,路桥法院判处其还钱,但他拒不执行,还将已经卖掉的宝马偷回来做抵押。

  2008年7月10日,法院将陈某的宝马车予以查封。在未收到法院正式查封通知时,陈某于8月24日将轿车卖给椒江一中介公司,获款25万元。卖车时,陈某称钥匙没带出来,未将备用钥匙交给中介公司。同日,中介公司将车子出售给了他人。

  9月1日,陈某在椒江区葭芷街道看到那辆已经卖掉的宝马车,于是尾随对方,后用备用钥匙将车子开走。第二天,陈某将该车作质押从他人处骗得人民币27.3元。

  2008年9月24日,陈某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目前,宝马车已被追回,可陈某骗得的27.3万元钱还尚未归还。

  椒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陈某的态度很差。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加上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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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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