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晒金潮"反击"最牛反问" 专家称官员应道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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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晒金潮"反击"最牛反问" 专家称官员应道歉
2009年03月25日 14:1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晒晒你的财产情况,让我们带领公仆们走向现代社会!”这是一周以来网上最热门的“晒金行动”的主题。所谓的“晒金行动”就是网友们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示,交代自己的每一笔收入来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举动,来自于日前某省部级高官“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开财产”的反问。引人关注的是,参与这次“晒金行动”的除了网络时尚达人以外,甚至有农民参与进来。

  “雷”人语录:政协委员要求老百姓公开财产

  要求政府官员进行财产公示呼声已久,但在今年,这个“老问题”突然引发了近几年来最热烈的讨论,主要是因为那句被评为“2009年最牛反问”的“雷人”话语。  今年两会期间,有媒体报道,一位省部级官员、现退居“二线”的某政协委员在回答记者“官员何时公开财产”的提问时,公开反问:“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开财产?”

  此言一出,不仅国内媒体纷纷转载,一些海外的媒体也颇为关注。网上更是“开了锅”,对这个“最牛反问”的讨论成为各大论坛的焦点话题。中华网的网友“小老炮”就此反问:“为官拿的是老百姓纳税的钱,纳税人让你公布你的财产有问题吗?”

  政府努力:官员公示财产各地已有试行

  其实,公职人员要进行财产申报,不仅仅是老百姓的呼声,也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各级政府也都在进行努力。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互动的时候就透露正在积极准备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而在此之前,浙江的慈溪、新疆的阿勒泰等一些地方政府也已经在试行。

  2008年5月开始,新疆阿勒泰地区就开始筹备“阳光法案”,要求干部公开财产并上网公示。9月16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正式开通。12月22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工作,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按照《规定》,官员申报的内容包括工资、各类奖金、单位自行发放的福利费、历年来全部财产情况等。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股票、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如中彩)等形式获得的财产也必须申报。通知下发一周后,阿勒泰全区“139”廉政账户已收到申报对象缴纳违纪款76万余元。官员公示财产对反腐倡廉的有利影响可谓立竿见影。

  随着官员财产申报的公开,在阿勒泰地区,已有部分群众针对官员所申报的财产不实这一现象,进行了举报。对此,阿勒泰的纪委也已经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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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 政府官员收入公开最早出现在230年前的瑞典。依据瑞典当时的规定,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泰国、墨西哥、韩国、尼日利亚等大多数国家均相继借鉴与建立了极具约束力的“阳光法案”,并成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利器。

  国内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行为。

  晒金行动

  网上设立“中国非官员公民财产公布处”

  与网友对公示老百姓财产的雷人言论“口诛笔伐”的同时,网上发起一场“晒金行动”,百名网友针锋相对地在网上公布个人财产状况,从动产到不动产,全都一一列举。

  发起者“天乙”甚至还公布女友数量为一人——他解释,尽管女友并不算财产之列,但是有感于某些腐败官员包二奶、养情妇的事实,因而才做此公示。

  这位网名“天乙”的网友是宁波的一位政治教师。3月12日,他在网上的帖子引发了这次“晒金”行动。“天乙”的帖子里将他身上带着的硬币都估算了数目进行了公开,“天乙”在帖子中明确表示这是为“响应并对话某政协委员”,后来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如你所愿,老百姓已公布个人财产,那么你呢?我们没能力跟那个官员直接对话,但我们希望他或者他们知道,老百姓的态度和行动。”

  一位自称农民的广西网民“亲爱”在新华社区“反腐倡廉”板块也发帖,宣布向全社会公布个人财产状况。

  凯迪论坛另一位网友也开了一个公示个人财产的帖子:《中国非官员公民财产公布处》。这些帖子受到了网友的热捧,一个多星期下来,仅“天乙”这则帖子在天涯和凯迪的总点击数超过10万,在跟帖公开财产的留言中,部分网友更是公示彻底,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予以公布,“以示真实”。

  基层官员称“其实很想公示自己的财产”

  3月17日,一位网名“多乐府”的网友在天涯上发帖《其实我很想公示自己的财产》,这位自称“曾经当过副局长、副镇长,现为某镇党委副书记”的网友,坦白了自己的心声,他说:“作为一名基层党委的领导,每天面对的是群众,知道不透明、不公开的制度是百姓最痛恨的,就算是我们把每一样事情都办好做好,不贪污一分钱,只要不公开,群众总认为有腐败存在。作为一个政府,也要在阳光下运行,群众才会相信、才会拥护。”

  这位网友还提到他自己的经历,他介绍说:“我把我的工资、家庭财产情况都在我们本地的论坛、贴吧上公布过,得到多数人的理解。但只有我一个人的行动,没有制度的支持,一些官员认为我是在作秀,甚至会出现一些对我不利的潜规则,后来也只好作罢。”

  由于这些经历,“多乐府”深深地体会到:“当我将我的各种情况向群众公开,群众对我也比较支持,甚至出现只要是我去做的工作,不管群众是否理解,他们首先的态度是支持,这样我们对群众的工作就好做多了。所以,不光是群众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我们这些官员也真心希望财产公示制度的出现。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利国利民,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官民权利失重的平衡。是规范公权,让官员怯于贪腐的最好制度。”

  这则帖子发布3天,点击量就超过了3万,很多网友对他表示支持,这也是到目前为止,不管通过网络还是通过传统媒体,这几乎是惟一一个来自“官员”的主动回复。这名网名为“多乐府”的网民说的也是很多基层官员的心声。

  网上的“晒金潮”一浪高过一浪,这样的行动比“口水战”的反击更加有力,但截至目前,该“反问官员”还没有“接招”。

  专家解答:为什么该公示财产的是你而不是我

  对于网民们回应“反问官员”的这场“战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认为可以从4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官员与民众在身份上有明显区别。公职人员乃至官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公共财产,这种接触包括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机会或者权利,因此,法律上应该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责任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公职人员在这一方面上是不能“向群众看齐”的。

  其次,高官无隐私。从隐私权的角度来讲,官员的隐私权范围比公众要窄很多,掌握公权力的人必须要让度部分私权,这是国际惯例,“高官无隐私”也是国际共识,这里面就包括了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必须公开。法律上确实规定了公民个人财产属于个人隐私,不需要公示,但是“公职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财产甚至生活方式等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开放,这也是公职人员必须放弃的私权之一。当然,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要法制化,公开范围等具体内容需要再协商,但是公开的大原则是不需要讨论的。

  至于“高官”的概念在法律上确实没有明显的界限,一般来说,职位越高,接触、处分甚至获得公共财产的机会就会越多,所以,职位越高的官员其财产公开的范围应该更大,同时,高官们也应该起到模范带头的表率作用,更广泛地将自己乃至家人的财产进行公示。

  再次,公民与官员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公民要行使监督权就必须有知情权,官员在就职前、就职期间、离职后的财产状况都应该公示,这样才能保证法律赋予给公民的监督权利。

  最后,一个法治国家,从政府廉政建设上也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公众掌握官员的财产状况。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认为,民众要求、政府也在努力进行官员财产公示的改革,这说明我们国家政治、社会都很稳定。竹立家教授明确提出,只要是在公共单位工作、使用公共资源、拥有公共权利的人都应该进行财产公示,这是不应该被“本地化”的国际惯例。

  “反问”官员应当向公众道歉

  对于如何评判这位官员的行为,焦洪昌教授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官员在不代表公权力、不代表政府的场合、时间内也享有发表言论的自由。焦洪昌教授说:“两会代表或者委员在两会开会期间的发言和言论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有不同意见就要充分表达出来,然后才能辩论清楚,也能够澄清一些模糊、错误认识,也能够暴露出更多需要注意的细节,这样立法时才会考虑更加周到和健全,对立法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竹立家教授则态度鲜明地对“反问官员”进行了批评:“一个高层官员发表这样的言论,根本就是纯粹的无知!这样的言论显然是错误的,虽然公民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但是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在发表言论时应该更加注意。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以及各种政府条例的规定,官员如果有对党、政府、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是要负责任的。这个言论在社会激起了公愤,显然属于不恰当行为,党内或者上级部门有权也必须进行制止,给予该人教育和严重处分,包括要求他向公众、向社会道歉。”(周明杰)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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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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