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家庭式小旅馆如雨后春笋,遍布湖北省襄樊市社区街道的各个角落,这种家庭式旅馆价格低廉,能够满足一些人的需求。但是,由于无人管理、无证经营,给社会治安、消防、卫生、夜间到车站揽客等方面带来了许多问题,社会反响较大。最近,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政协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发展快档次低。目前,樊城区共有家庭旅馆1000多家,主要集中在火车、汽车站和商贸局附近。如幸福小区过去只有几家小旅馆,但现在已增加到30余家。这些家庭旅馆大都档次低,设备简陋,入住的顾客多数是外地来城办事的个体户或进城务工人员,住宿也不开发票。
二是卫生差。据调查,家庭小旅馆使用的被子、床单、毛巾及生活用品很少更换和消毒,污染严重。有的房间空气流通很差,公用卫生间也很少清洗,容易传染疾病。
三是安全隐患多。家庭小旅馆顾客进出不需登记和出示身份证,只要交钱就可以住下。居民反映,由于来往人员复杂,偷盗案件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难以保证。由于家庭小旅馆通常是24小时营业,因此声音嘈杂,邻里间矛盾突出。另外,有些小旅馆还成了卖淫嫖娼和走私贩毒窝点,并有蔓延之势,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
四是管理成“真空”。根据有关规定,宾馆、旅馆、旅店等从事房屋出租的企业和个人,应到房屋租赁的部门备案登记,通过安全防火、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资格,并向国家交纳营业税。但家庭旅馆在居民楼内,既不是宾馆、酒店,也不同于一般居民出租房,安全无人查,卫生无人管,税收无人问。同时,由于家庭旅馆数量多,位置隐蔽,也给清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常常成为藏污纳垢的“死角”。
针对家庭小旅馆存在的安全、治安、卫生、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一是有关单位应定期联合清查整治,对安全隐患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小旅馆以及无照经营的要予以取缔;二是建立健全住宿登记和情况报告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参与意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房主的责任或经济处罚;三是工商、卫生、消防部门要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督促其具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消防设备,以保障旅客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四是组织房主培训,学习服务业的有关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五是政府应出台“关于加强家庭旅馆管理的规定”,明确开设小旅馆应必备的基本条件和必须承担的责任,以维护服务业的正常秩序。(周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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