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案从犯班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伙同他人窜至海原、固原、西吉、同心等地,在光天化日之下疯狂盗窃作案59起,总价值达176740元,其中盗窃摩托车56起57辆,价值达156609元。 (记者 王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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