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昌浩许诺短期高额利息,从近30名社会人士手中筹到1200余万元后,突然销声匿迹,最终被警方抓获。昨天上午,金昌浩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其自称借款是因公而为。
现年50岁的金昌浩是黑龙江人,为北京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浩海食品)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他设法向社会人士借钱,理由是公司扩大生产,急需资金,许诺月息10%,3个月后连本带利全部返还。15个月期间,他向近30人成功借款共1200余万。据了解,金昌浩借款的对象大多为离退休人士。
2004年年底,家住宣武区的退休工人王女士借给金昌浩20多万元后,等了4个月迟迟没拿回钱及对方所承诺的利息,且再也联系不上金昌浩,于是报警。警方调查发现,与王女士遭遇相同的还有很多人。
当时金昌浩已经逃回老家,直到去年年底,警方才在黑龙江将他抓获归案。随后,金昌浩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提起公诉。
昨天上午,金昌浩在庭审时表示认罪,他说自己是为了经营公司而借钱的,但是后来仍然亏损过重,自己才逃回老家躲债。他的辩护律师说,金昌浩借款算是职务行为,后果应该由浩海食品承担,其本人只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检方反驳说,根据现有证据来看,金昌浩并没有把1200余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因为这笔钱没有打到公司账户上,应该属于他个人犯罪。此外,警方将金昌浩抓获后,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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