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 有外国专家参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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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启动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 有外国专家参与
2009年05月20日 23: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月20日,西安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正式启动,图为外国司法专家在介绍各国未成年社区矫正实施状况。作 者: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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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西安5月20日电(冽玮 许英)5月20日,西安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有关人士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在西北地区属于首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利用法学专业研究生作为志愿者进行帮教,在中国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属首创。

  社区矫正,是将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等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机关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等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不良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未成年犯罪案件绝大多数都是轻微刑事案件,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介绍,雁塔区有在校大学生20余万人,在校中小学生10万余人。近年来,该区未成年犯罪案发数量呈上升趋势,日益成为家长、学校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检察职能的延伸,也是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所在。

  此前,该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国际司法桥梁对未成年帮教项目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务、审前调查技巧、志愿者职责等。外国专家还向志愿者介绍了国外未成年社区矫正实施状况、矫正项目及适用办法。志愿者为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以及西北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还有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律师等。

  国际司法桥梁西北区域项目主任朱迪斯女士告诉记者,历经数十年的发展,社区矫正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行刑模式,广受世界各国青睐。对未成年罪犯开展社区矫正不仅可以减少狱内交叉感染,还可以为未成年罪犯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以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未成年罪犯在与社会的密切交往中,不再排斥社会、仇视社会,最终顺利回归社会。(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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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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