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幼童的“90后”少年在沪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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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架杀害幼童的“90后”少年在沪一审被判无期
2009年05月26日 2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五月二十六日电(陈静)记者二十六日获悉,绑架并杀害四岁儿童的“九0”后少年张某二十五日在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记者同时获悉,法院判处张某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被害儿童父母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十五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元,其中包括丧葬费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一元,死亡赔偿金五十三万三千五百元。

  据知,凶手张某出生在河南,初中毕业后来到上海打工。因为迷恋网络游戏,张某深感入不敷出,遂心生绑架勒索邪念。此案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二00八年八月十七日,张某在其打工的酒馆门口诱骗并带离了一家住附近的四岁男童,并给该男童喝了放有安眠药的饮料,将其藏在青浦一在建厂房工地。男童醒后叫喊,张某惟恐被察觉,即对男童实施暴力行为。之后,张某将失去知觉的孩子塞入该工地一有积水的窨井内,并用砖块和杂草遮掩住该窨井洞口。年仅四岁的男童最终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次日凌晨,张某先后通过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孩子的父亲勒索赎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当日上午张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绑架,并在绑架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张某还以绑架了被害人为名,向被害人的亲属勒索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张某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依照《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

  法院有关人士指出,根据张某犯罪情节的恶劣性及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故对张某从严惩处。同时,因张某实施上述绑架犯罪,致被害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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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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