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诉擅自火化死亡职工 男子30年后索抚慰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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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被诉擅自火化死亡职工 男子30年后索抚慰金
2009年06月10日 09:5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赵先生的父亲30年前工作期间死亡,单位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尸体火化。刘先生将父亲生前所在的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石化公司”)诉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先生称,父亲系东方石化公司的职工。父亲1979年在单位工作期间死亡,单位在未通知赵先生的情况下私自将赵先生父亲的尸体火化,致使赵先生多年来无法查清父亲的死亡原因及具体日期。

  在赵先生的多次追问下,2006年9月19日,东方石化公司向赵先生出具了关于其父死亡问题的说明,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将其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骨灰返还赵先生。

  赵先生认为,东方石化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亲属权、知情权及祭奠权,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昨日下午,东方石化公司办公室及法务部门均称尚不知此事。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张太凌 伊莉)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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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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