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用什么方式教育他?”同一个问题,公诉人连续4次发问,被告都掩面哭泣,不能自制。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大妈因管教侄子,殴打致死的伤害案。庭上,被告人悔恨得数次哽咽,哭声几乎不曾间断;庭下,群众纷纷为这出悲剧唏嘘不已。
年前一星期 大妈打死10岁侄子
去年6月,因为家庭原因,10岁的小贤被妈妈从四川送到西安的大伯家生活学习。因为调皮、淘气,上四年级的小贤曾多次被大妈申金莲用打骂的方式“教育”过。
2009年1月17日晚9时许,申金莲下班回家。为了查看孩子是否在家里好好学习,申金莲悄悄用钥匙打开门。进门后,她看到小贤正爬在窗户上玩耍,于是上前询问他作业情况。小贤告诉大妈作业已经写完,但申金莲很快发现,小贤是拿以前的作业欺骗她,于是气不打一处来,开始打骂小贤。用手打了一阵,申金莲越打越气,干脆从厨房找来一根约80厘米长的擀面杖,在小贤头面部、全身多处殴打。打过后,小贤又被大妈罚跪,直到晚上12点,才被允许睡觉。
因为小贤有尿床的毛病,所以多数时候,申金莲都要叫他起夜。18日凌晨5时许,申金莲去叫小贤上厕所,结果发现孩子不醒人事,于是赶紧找来邻居帮忙,并拨打120急救。不幸的是,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小贤已经死亡。而这时,只剩一个星期就到春节了。
经法医鉴定:小贤系全身多处及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硬膜外少量血肿、硬膜下出血及硬膜下血肿,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其全身多处大面积皮下出血对死亡起促进作用。当天早上7点左右,申金莲丈夫闻讯赶回后,申金莲打110报警自首。1月1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申金莲被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拘。2月17日,被执行逮捕。
失手铸大错 庭审中被告痛哭流涕
昨日上午9点半,市中院在华山俱乐部开庭审理了此案,数百群众现场旁听。其间,46岁的被告申金莲一直痛哭流涕,公诉方的提问也时常哽咽无法回答。旁听群众既为小贤生命的逝去扼腕叹息,又为被告申金莲因管教方式不当铸成大错而唏嘘不已。
“他上网、撒谎、不好好学习,我心里急,我错了!”庭审中,被告申金莲对公诉方指她殴打侄子小贤致死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表示小贤不爱学习,还撒谎,甚至曾几次在家中放火,殴打的行为是为了管教孩子,“希望他好好学习,不要像我一样没文化!”
据辩方律师称,事发后,被告向小贤的父母赔偿了6万元,小贤母亲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并希望被告能免于刑事处罚。休庭后,群众没有散去,而是三三两两地议论起来。一位陈阿姨摇着头直叹,“太可惜了!”她说,这个悲剧给她很大震撼,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让人深思。本案将择日宣判。
悲剧警示
教育孩子 方法勿偏激
对于这出悲剧,公诉意见认为:申金莲虽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但她作为一名成年人,明知钝物击打他人带来的严重损害而仍采用,存在伤人的主观故意。而小贤还只是一名年仅10岁、案发前数月才从四川转至西安就读的小学生,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由在西安的大伯和大妈照顾、监护。10岁的孩子正处于成长时期,调皮、淘气自然在所难免,作为其监护人的大妈申金莲对孩子进行教育也是理所应当。然而,她却采取了一种随意打骂偏激暴力的方式,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教育的范畴,背离了管教的初衷,最终造成一名10岁男孩惨死的结局。而身为人母的申金莲应当作何感想?希望这个案件能对在座的旁听人、尤其为人父母者在教育孩子的方法方式上,应当警惕并且慎重!(本组稿件由记者 薛雯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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