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无法回国应诉 北京法院用视频跨国审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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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当事人无法回国应诉 北京法院用视频跨国审案
2009年06月23日 15:1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11时,房山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因被告人身处国外,无法回国应诉,遂用互联网通过视频进行跨国审理。据悉,这已是该院第二次通过此种方式跨国审案。

  案件当事一方是许某,据许某介绍,他和高某于2004年6月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燕由高某抚养,他每月向高某支付抚养费400元。但2007年10月,高某为谋求个人事业发展,到国外务工至今未归,就目前高某的行为来看,其虽为名义上的抚养权人,但一年半来未曾与孩子见过一面,对孩子的成长不闻不问,极不负责。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许某请求法院判决将小燕由他抚养,高某则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身处美国的高某收到起诉书后,心急如焚,她不能及时回国参与诉讼,就通过其父母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答辩状。高某在答辩状中称,虽然她由于工作原因,近期不能和孩子在一起,但她经常通过视频工具和电话对孩子进行关心与照顾。相反,自从许某自行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教育失当。小燕还不到11岁,许某就给她购买了手机。而且许某经常在孩子面前诋毁高某。高某恳请法院维持其对女儿的抚养权。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了解双方对抚养女儿的真实意愿和实际情况,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决定利用现有技术条件连线海外,通过国际互联网网络视频对这一起变更子女抚养纠纷案进行正式庭审。

  法官在法庭里把一个摄像头和笔记本电脑连接,然后笔记本通过QQ和高某互联。高某通过摄像画面,可以看到法庭内的场景,也能听到法庭内的声音。而法庭里的笔记本电脑则与电视相连,这样就能把高某在美国的画面和声音,直接通过电视显示器播放出来。(记者杨昌平)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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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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