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老汉无心之举酿大祸 邻里40余间房被烧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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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一老汉无心之举酿大祸 邻里40余间房被烧毁
2009年06月23日 2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温州6月23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咏法)家住浙江温州市永嘉县的麻老伯做梦都没有想到,为了加快自家酒缸里黄酒的发酵,在酒缸边放置了一个放有木炭的火盆,原本很平常的一次无心之举,却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而同村二十余户的街坊邻居因为他的这盘木炭而无家可归,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麻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8年2月15日晚6时许,因麻某在永嘉县溪下乡某村自己家里的二楼后间的酒缸边,放置了一个放有燃烧木炭的火盆,以加快酒缸里黄酒的发酵,而这一举动导致当晚其家里的二楼后间起火,并且火势蔓延,共烧毁了毗连的20多户家庭的40余间房屋。经鉴定,该次火灾中被烧毁的房屋价值总计人民币397040元。

  经永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认定,该次火灾起火部位在麻某户二层后间(二层西侧),并可以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外来火源引起火灾,由于麻某将木炭盆放置在酒缸附近约50公分处,且附近有棉胎、电线、木炭等杂物,因此无法查明是木炭盆在加热酒缸过程中导致家酿酒温度过高引起火灾,还是木炭盆引燃周围堆放的可燃物引起火灾。

  2008年4月17日,麻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麻某过失引起火灾,烧毁20多户家庭的40余间房屋,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但情节尚属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结合其能够自愿认罪,决定对麻某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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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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