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午,曲靖市富源县城一工地的围墙被大货车冲倒后,两米高的围墙倒了6米多,最终造成5名路人不幸遇难。昨日,记者从当地了解到,相关事故善后工作正在进行,5名遇难者家属均对核定的每人赔偿最高限额36.5万元表示同意。昨晚,由曲靖市安监局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已经认定了事故的性质—— 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前日,曾有死者家属向记者反映,这次事故曾被定性为“交通事故”。昨日,富源县交警大队教导员杨勇告诉记者:当时,在医院两名交警对一死者家属签发了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签发后,引起了家属的不满。“两名民警当时并没有向我们汇报情况,就签发了通知书,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和失误,并及时制止了这一行为。”杨勇说,昨日,交警队已将此事移交事故调查小组调查。
据杨勇介绍,签发通知书的两名民警,已被交警队责令写检查。等事故调查完成后,再追究其责任。“我们会向死者家属作出解释,该道歉就道歉。既然出现了失误,我们就应承担责任。”
昨晚,由安监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调查和相关人的询问之后,已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下一步,调查组还将继续调查事故的主要客观原因,以确定有关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遇难者最高赔偿36.5万元
据富源县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前日事故发生后,一直到昨日,他们兵分多路,其中善后工作组就成立了5个,分别对5名遇难者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善后工作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死亡赔偿标准按高限进行测算,最高金额为36.5万元,最低金额为28.3万元,针对这一赔偿标准遇难者家属都表示同意协商解决。
截至昨日下午6时许,遇难者王小林的家属工作已做通,他的妻子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现场领取了36.5万元的赔偿款,外加4000元的运输费,答应随后就将丈夫的遗体运走。此外,记者还从有关人员处了解到,代思莹的家属也已达成协议并签字。
据事故现场的施工方——省建十公司工会主席刘成旺介绍,他们公司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好事故。“现在所有的赔偿由我们公司先行垫付。”
肇事司机存在违规行为
据了解,货车司机周小引已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控制讯问。昨日记者得知的消息称,肇事司机周小引涉嫌违规操作。刘成旺透露,经过他们的落实了解到,按照合同,周小引拉货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事先和施工方取得联系,在施工方的指定人员带领指挥下进入工地和卸货。但是当天,周小引未等材料员到场就擅自进入工地,这属于违规行为。周小引属于富源安厦砖厂的送货司机,省建十公司与这家砖厂签订了用砖合同,只要施工方什么时候需要砖,对方就将送货到工地。“事发当天,我们没有通知砖厂要砖,是砖厂自己把砖送过来的,临到工地时,货车司机打电话告诉我们的材料员说他送砖过来,我们材料员赶去验收时,事故已经发生了。平时都是在材料员的引导和指挥下,货车才能进场。”
据查,这个叫周小引的司机也曾多次送砖到事故建筑工地上,每次都是在指挥下进入工地卸货。据施工方测算得出,事故当天周小引拉的砖有2800块,每块至少5公斤重,当天实际载重为16余吨,但货车的核载量为1575公斤。
家属要讨“施救”说法
在遇难者中,富源县财政局女职工刘会吉的善后赔偿出现了一些波折。昨日,刘的家属向事故处理组成员反映,事发时,曾有目击者看见刘会吉在自己危急的情况下,曾有动手去推拉几名小学生的施救动作行为,因此家属们要求相关部门针对“施救”行为给予合理说法,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据自称是目击者的贺冰讲述,事发时,她正驾车经过事故路段。“围墙倒塌下来时,我只是看见一个女的在连拉带推地拉小孩子,等我在前方停下车来的时候,现场已经围满了人,我只能挤进一个头去看,只看见一个小女孩七窍流血,这时一个熟人将我一把拉出来。”贺冰表示,印象中,救人的女性就是刘会吉,事发时有“施救”的动作。
家属因此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希望有个合理的说法或解释,应该给她一个荣誉”。据调查组介绍, 目前警方也正在着手寻找目击者,据称有两名小学生目击了事故经过,但是他们是否看到刘会吉救人一幕,关于这样的肯定或认可的说法,目前调查部门也尚未有结论。
施工围墙审批手续齐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故工地围墙占据主大街人行道,为了避让机动车,行人只能靠着围墙边上通行。围墙边上,并没有任何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就在记者采访事故的当天,周边有很多群众表示人行道被占用不合理。针对人行道被占用的问题,记者也采访了富源县建设局有关领导,他们表示这个围墙占道有齐全的审批手续。
刘成旺说:“从施工建设的角度看,墙体还是比较正规和牢固的。我们负责的范围是围墙与工地间的安全,里面也有安全方面的宣传标语。”昨日,记者又到事故现场查看发现,倒塌的围墙已被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完毕,并在原来的围墙处用醒目的红色厚木板面加固封闭。针对前日发生的惨剧,走过事故现场,很多市民还是心有余悸,走路绕远了一些,不断张望围墙。
5名遇难者情况
敖清清,7岁,东门小学一年级一班学生;
代思莹,东门小学五年级一班学生;
高巾启,8岁男生,东门小学学生;
刘会吉,富源县财政局女职工;
王小林,男,陆良人,在富源打工。
另外还有两名受伤的学生,但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 (记者 蒋琼波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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