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细解贵州六盘水女青年意外失足落水死亡原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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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细解贵州六盘水女青年意外失足落水死亡原因
2009年07月05日 21:2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7月4日通报了该市一女青年意外失足落水死亡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后,有网民质疑为何“一池不到半腰深的水能淹死人”?为此,记者5日专门采访了参与办理此案的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主任医师屈建平等省、市法医专家,专家们对这一疑问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专家们说,人没入水中后是否会溺死,关键在于人入水后,呼吸道是否被溺液所堵塞,而不仅仅是水深水浅。姚瑶身高虽然有1.55米,但她不会游泳,夜间行走时意外失足瞬间没入水中,由于惊慌、害怕,拼命挣扎,会加速溺液吸入及呼吸道的堵塞,并导致死亡。

  据专家们介绍,姚瑶尸检结果显示,姚瑶死后胃中有大量溺液,气管里有水草,肺呈典型水性肺气肿改变,都只能是生前落入水中才可能出现的。

  据介绍,人溺水死亡后,腹部膨隆等症状是尸体腐败时方才出现的,因此腹部是否肿胀,并不是判断死者是否因溺水而死的标准。

  专家们说,姚瑶失足落水的这个湖是个锅底状的人工湖,根据现场勘察,湖边水深约为1.2米,距岸边1.5米处水深为1.4米,距岸边2米处水深为1.5米,距岸边3米处水深为1.7米。湖中心多处测量水深均为1.7米左右。选择周围几处岸边,同样向湖心间隔不同距离进行测量,其结果与打捞遗体处基本相同。这样的水深,对于不会游泳又是在夜间失足落水的姚瑶,溺水窒息而死是完全可能的。

  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这一案件再次进行调查后,之所以最终认定姚瑶是意外失足落水死亡,除了尸检结果显示姚瑶确是溺水死亡以外,还因为姚瑶手机通话记录等还显示,当晚姚瑶9时42分左右从六盘水市钟山区花园社区“一味领先”出来后,下车地点距其失足落水处约500米,夜间步行需要7至8分钟,符合下车后步行至此所需的时间,此路亦是姚瑶下车后回家的必经之路。

  专家们说,当晚9时50分姚瑶曾给家里去过一次电话,要其养母朱兴兰把水烧好,她要回家洗澡,母女通话时间达1分多钟,通话自然并无异常表现。过了大约10分钟,朱兴兰给姚瑶打电话,姚瑶手机已无法接通。姚瑶同学陈春莲还反映,当晚9时55分,姚瑶给其打过电话,她的电话是小灵通,当时家里没有信号,后来她根据手机短信提示给姚瑶回电话,姚瑶手机也已无法接通。另外尸检中姚瑶胃里食物的消化程度也显示,姚瑶死亡时间应在当晚10时左右,因此公安机关最终认定姚瑶当晚意外失足落水的时间应在9时55分至10时之间。

  专家们说,姚瑶尸体被发现时,左手仍然紧握手机,这一特征也应该是死者入水时高度紧张痉挛所致。如果抛尸入水则不可能有此现象。另外,姚瑶失足入水处石砌堤坎是一距水面约1米的断面,与这一断面相连的是几级水泥台阶,专案组为此专门做了侦查实验,实验表明,姚瑶从这一断面上失足后,完全可能直接摔跌入湖水中。(记者 刘文国)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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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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