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 未婚者每天比已婚者多上网53分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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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 未婚者每天比已婚者多上网53分钟
2009年08月06日 10:4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昨天透露,河南省15~74岁之间的居民,平均每天在线2小时零6分钟。而未婚居民上网消遣的人数比例最高,平均每天上网2小时47分钟,比已婚者多上网53分钟。

  到网上读《明朝那些事儿》,在线听周杰伦的《青花瓷》,赶在电视台播放前连夜和孙洪雷一起《潜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上传给网友分享或者把网友推荐的好软件下载过来用,和普天下不认识的人一起网络游戏……这是河南调查总队为“使用互联网”也即“互联网冲浪”所下的定义,它的核心是“娱乐”,不包括上网工作、学习、购物和办理网上银行等业务活动。

  调查总队对全省2400户城乡居民家庭中15—74岁的居民调查后发现:河南省约9%的城乡居民在闲暇时间上网冲浪,参与者一周平均每天上网2小时零6分钟。其中,休息日(周六、周日)上网时间为2小时27分钟,比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多半个小时。

  男性的上网时间和人数比例明显多于女性。男性“冲浪”的人数比例为12%,参与者平均一天上网2小时18分钟;女性则分别只有6%和1小时45 分钟。男性比女性多出了33分钟。更有意思的是,结婚与否也影响上网休闲的时间。调查显示,未婚居民上网消遣的人数比例最高,参与率高达23%,参与者平均每天上网2小时47分钟;其次是离婚居民,参与率为15%,参与者平均每天上网2小时11分钟;已婚居民上网冲浪的比例相对较低,只有8%,参与者平均每天上网1小时54分钟;丧偶居民的互联网参与率和花费时间最低、最少,分别只有4%和1小时33分钟。

  调查还显示,文化程度越高,使用互联网的人男女差异越小。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居民互联网参与率最高,为23%,男女差异最低,分别为26%和 19%,男性上网时间是女性的1.2倍;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居民中,男性网民上网时间分别是女性的1.4、1.8和1.5倍。

  此外,月收入1000元以下居民的“冲浪”热情极低,当居民月收入超过1000元以后,参与率明显提高,月收入1000至2000元、2000 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的居民,闲暇时间上网消遣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4%、19%和26%。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无收入群体的上网比例达到 9%,且参与者平均每天上网冲浪2个半小时,比高收入群体网民还多出半个小时,造成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他们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 -商报记者 王俊伟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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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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