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承德8月6日电 (张志奇 王世瑞)出租司机肖某某因5元车费恶性故意杀人一案,今日在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法院透露,2009年4月28日20许,受害人李某从承德市监狱门口乘坐被告人肖某某驾驶的冀HT3280号出租车,欲到承德某茶庄。仅5元的路程,二人因车费及发票问题发生口角。肖某某用其放在车上的刀子猛扎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李某身上数刀,后开车将李峰抛弃至承德市双桥区荆芭小区,至李某死亡。
经鉴定:死者李某系被他人用单面刃刺器刺伤胸背部,造成肝脏、左肺、膈肌破裂,导致失血休克而死亡。2009年4月29日被告人肖某某被抓获归案。
截止目前,此案正在合议,将择期宣判。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宝森表示,该院将通过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审理,努力提高法官组织庭审、驾驭庭审及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坚持从重、从快和公审、公判的严打方针,打击、震慑犯罪,教育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六十年”大庆安全稳定。 (完)(河北分社张志奇采 陈国林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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