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16岁嫌犯公安局坠楼 伤愈后仍获刑8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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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遂宁16岁嫌犯公安局坠楼 伤愈后仍获刑8年
2009年08月19日 11:44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案发前的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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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些网站论坛里出现一则《16岁少年在公安局办公楼坠楼……》的帖子,受到网友关注。昨日和前日,记者分别采访了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和跳楼少年梁林(化名)的父亲梁志强,探究事情真相。在采访中了解到:船山区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结论为:涉嫌多次抢劫的梁林在民警盘查中,畏罪潜逃自伤,警方没有责任。而梁志强对此存有异议。

  犯案 16岁少年抢劫后逃逸

  梁林生于1992年4月,蓬溪县人。他的爸爸梁志强在遂宁城从事废旧收购,梁林也随爸爸在遂宁生活。由于梁林初中未 毕业就辍学,过早踏入社会的他很快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2008年2月,梁林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月26日,梁林被释放。

  一个月后,梁林“旧病复发”。船山区公安分局查明:2008年3月26日—4月13日,梁林伙同他人在遂宁城区、南强等地,采取持刀、威胁、语言恐吓等方式抢劫作案7次,抢得现金900余元、手机8部,并重伤1人。“梁林系主犯之一……有时一天就参加了两次抢劫。”办案民警称。

  5月,船山区检察院批准对梁林等20余名嫌疑人逮捕,但梁林一直在逃。

  去年7月25日凌晨2时,民警在网吧抓住了梁林,但他否认自己就是梁林,并称自己名叫“廖杰”。于是,民警将其带到船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楼办公室,继续询问其身份。在刑警队办公室,此人坚称叫“廖杰”。鉴于“廖杰”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刑警只好把“廖杰”留置在办公室继续盘查。

  意外 盘查时从办公室坠楼

  上午8点半,民警通过网络核实其身份。9时许,民警正在查阅资料核实其真实身份时,发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嫌疑人翻窗逃跑,从二楼办公室坠地,致头部受伤,伤情严重。

  此后,民警报120,会同医生将伤者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当天下午,办案民警核实清楚:“廖杰”就是梁林。民警立即通知其父梁志强到医院,并告诉梁林坠楼情况。

  对儿子坠楼一事,梁志强悲恸不已。他提出疑问:梁林跳楼,警方是否有刑讯逼供情况、是不是民警把他抛下楼的……

  调查 伤者自残警方不担责

  去年7月30日,船山区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梁跳楼一事。调查结论是:船山区公安分局在抓捕梁林及核实其真实身份的执法过程中,没有实施刑讯逼供行为和其他违反违纪行为,执法程序合法;梁系畏罪潜逃致伤,是故意自伤自残行为,其后果应由自己承担,警方没有责任。

  在梁林住院期间,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由警方或医院垫支。梁志强没有出钱。

  去年10月,梁林出院,交遂宁看守所羁押。11月2日,船山区公安分局根据遂宁市中心医院对梁林现状伤情治愈证明,对梁林执行逮捕。

  今年3月,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精神病鉴定:梁林具有受审能力。6月1日,船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7日,船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梁林有期徒刑8年。

  对船山区政法委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梁志强均不服。6月11日,梁志强被告知:梁林身体健康状况基本恢复,并在进一步恢复治疗中。但梁志强希望重新调查、重新鉴定。对一审判决,他们也不服。6月25日,梁志强以证据不足,梁林精神不正常等为由代表梁林向遂宁中院提起上诉。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文/图记者汪仁洪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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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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