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沿路丢肉给狗吃被居民打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男子沿路丢肉给狗吃被居民打死
2009年09月08日 16:1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柳江县农民阿来在一农场沿路丢肉给狗吃,被附近居民怀疑偷狗。于是,一帮居民联手“抓小偷”,混乱中阿来被打,不治身亡。9月1日,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对这起“殴死疑似小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覃某、霍某出于“一时义愤伤人”,对两人宣告缓刑。

  2008年10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在柳州市广西农垦国有沙塘农场承包鱼塘的霍某,看到该农场三分场大仓库后面的路上,两名男子正在丢肉给路过的狗吃。霍某想起最近经常丢狗,怀疑两男子在毒狗,于是立即打电话喊人过来“抓小偷”。

  住在沙塘农场二分场的覃某接到电话后,驾驶摩托车赶到,看到阿来站在路边,旁边停着一辆摩托车。覃某下车检查,发现对方的摩托车尾箱里有熟猪肉,立即盘问。阿来没有吭声,却从口袋里掏东西。覃某以为对方想掏凶器,便先下手为强,用事先准备的竹棍,朝阿来的头部猛击,阿来应声倒地。

  随后,霍某及其他帮手先后赶到,继续盘问阿来并寻找其同伙。接着,有人从阿来的身上搜出一把小刀。恼怒的霍某对着阿来的腰、腹部踢了几脚。农场保卫科工作人员闻讯赶来,阻止众人的过激行为,将阿来送往医院治疗并报警。

  次日凌晨2时许,阿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鉴定阿来是重度颅脑损伤导致身亡。案发当晚,霍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他踢阿来的事实,两天后覃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期间,阿来的家属认为,霍某和覃某没有证据证明阿来是在偷狗,因此要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霍某和覃某判刑。在法院调解下,霍某、覃某赔偿了阿来的父母经济损失13.6万元。

  柳北区法院一审认为,覃某、霍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覃某主动投案,霍某如实供述罪行,都属于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两人是出于一时义愤伤人,且赔偿了死者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因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覃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霍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南国早报) (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何皓)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