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网上公布失窃监控截图引热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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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网上公布失窃监控截图引热议
2009年10月12日 10:43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张截图,完整记录女贼行窃的全过程。这几天,一幅“美女行窃图”在新昌当地的论坛上引起热论。

  发图的俞小姐是新昌人,在新昌商场里开了一家饰品店,前几天,她的店被一个“时尚女贼”光顾,店里的监控拍下了失窃的全过程。

  之后,俞小姐把监控的截图发到了当地的天姥论坛,并发布“悬赏令”,留下自己的电话:“对于提供破案线索者,本人将奖励500元以表谢意”。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俞小姐。

  时尚美女偷了项链还聊天

  10月5日下午2点左右,俞小姐的店里来了一名“美女”客人:大概三四十岁,背个大包,手里拿一本杂志,头上还包了块头巾,非常时尚。

  美女很会挑,东看西看,试了一条手链,不满意。俞小姐转身把手链放回柜台。就在这几秒钟时间,美女用杂志遮挡,把一条水晶项链塞进了自己的大包。

  得手后,女贼并没有急着走,而是用一口地道的新昌话和俞小姐聊了几分钟,才大摇大摆地离开。

  之后,俞小姐才发现店内失窃并报了案。

  “老话说做贼心虚,现在是做贼也不心虚了。”俞小姐感叹道。幸亏店里装了监控,这才让女贼的真面目“现了形”。

  发图“悬赏”征集到不少线索

  俞小姐截取了监控里的照片,把从女贼进店到得手离开的全过程发到了论坛,引来网民的叫好。“这么时髦的小偷,真是防不胜防啊!”不少人回帖表示。

  为了能协助警方抓到这个女贼,俞小姐还发出“悬赏令”,对于提供信息者,她愿意出500元钱表示谢意。

  “效果还是蛮好的,这几天,已经有不少热心人向我提供了这个女人的有关信息,很多人看到她在逛街,应该是个惯偷。”昨天,俞小姐这样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晒图是否侵权引起争议

  网上“晒”小偷,是否构成侵权?“美女行窃图”一发,这个话题也随之而来。

  浙江天啸律师事务所的章律师认为,“网上晒贼”,这种行为欠妥,极可能构成侵权。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并不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剥夺,因此在网上“晒小偷”,可能对他人的肖像权及名誉权造成侵犯。

  这种说法马上遭到反对。“难道犯罪行为都不能理直气壮去揭露,而要去保护?那只能使他们更嚣张。”有市民质疑。

  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则认为,小偷偷盗属于犯罪行为,市民将犯罪过程发布到网上并不违法。如果视频内容令他人的社会评价变低,那么可以认为视频发布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而曝光小偷行窃过程显然没有侵犯名誉权。

  对此,俞小姐说,她自己本人就是学法律的。曝光小偷行窃过程只是为了提醒大家引起警惕,打击小偷的嚣张气焰,而且照片也不是很清晰,她认为自己的做法并不违法。(本报通讯员 俞颖颖 本报驻绍兴记者 史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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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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