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巨款在义乌被“消费” 喊捉贼者也是贼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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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巨款在义乌被“消费” 喊捉贼者也是贼
2009年11月03日 2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义乌11月3日电 (见习记者 董齐 通讯员 吴方明) 今年7月6日,河南人朱某遭遇了一件稀奇事——银行卡明明在自己口袋里,却被人在浙江义乌“消费”了100万元。近日,利用伪造信用卡骗走朱某巨款的不法分子终于被义乌警方抓获。但令警方差异的是,向他们报案的义乌老板陈某居然也是骗子之一,他协助不法分子套现获得了30万元“好处费”。

  河南老板遭遇伪卡诈骗

  今年7月6日下午,义乌一外贸公司老板陈某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遭遇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据陈某介绍,7月4日,一名自称支某的男子与他联系,说是通过广东深圳的吴经理介绍,想向他订购一批化妆品。在电话里,双方谈好化妆品的品种、价格和数量,支某同意支付总价30%的定金。7月6日上午,支某一行人从深圳赶到义乌。他们在陈某的外贸公司下了一笔30余万元的订单后,掏出信用卡在POS机上支付10万元定金。

  但刷卡时,支某“不小心”多输了一个“0”,结果转了100万元到陈某账上,陈某只好到银行取了90万元现金退还给对方。当天下午,陈某接到银行电话,称支某转入他账户的100万元有问题。这时,支某等人已逃匿。

  当晚10时许,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老板朱某乘飞机抵达义乌,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他银行卡里的100万元钱被他人在义乌消费。而实际上,这张银行卡一直在朱某身上,而他也从没到过义乌,更没在义乌产生过任何消费。

  财务主管竟是“间谍”

  在受理陈某和朱某的报案后,民警很快发现:支某在POS机上刷的100万元钱正是朱某的,他通过陈某的公司实现了套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虞永洪说,这是一种伪造信用卡后利用订购货物或消费交易实施的伪卡诈骗案件。近年来,这种伪卡诈骗案件在广东等沿海地区多发,在义乌尚属首次。

  8月6日,义乌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河南省通许县成功抓获支某,他的4名同伙也先后落网。支某的真实姓名叫冯国涛,河南省通许县人。几年前,他在深圳认识中牟女子黄海慧,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后来,黄海慧进入朱某的公司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

  朱某的银行卡里一般都有几十万元存款,而他不会使用相关操作,要转账时一般都让黄海慧去办理。今年5月,冯国涛得知这一情况后动了伪造信用卡诈骗的念头。随后,他联系了出售制作假信用卡机器的小林(在逃),花3万元钱买来一套信用卡制作设备。接着,黄海慧偷出朱某的银行卡,利用读卡器窃取了银行卡信息,并将密码告诉冯国涛。不久,一张伪造的信用卡制作完毕。

  报案的老板也是骗子

  拿到伪造的信用卡后,冯国涛试图通过信用卡套现取出现金,但一般用信用卡套现的人一听说是使用伪卡套现,均表示不能使用伪卡套现。随后,冯国涛通过一名广东人(在逃)认识义乌老板陈某。陈某虽然是五爱小区一家外贸公司的老板,但他为了赚大钱,在不少网站和QQ群发布了信用卡套现的信息:如果卡是本人的,收取2%手续费;如果卡是他人的,收取18%—40%手续费。

  7月6日,冯国涛和同伙赶到义乌,在陈某公司的POS机上成功将伪卡内的100万元钱套现,陈某拿到30万元手续费。“只要你们不出事,义乌警方这边我自有办法应付。”拿到钱后,陈某信誓旦旦向冯国涛等人保证,并随后向义乌警方报了假警。8月20日,他被民警抓获归案。据了解,冯国涛套现后就与同伙将钱瓜分并挥霍。目前,义乌警方仅追回赃款10多万元。

  11月3日,义乌警方将就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中的涉案人员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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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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