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街头现职业“偷篮族”(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贵州安顺街头现职业“偷篮族”(图)
2009年11月12日 16:21 来源:金黔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近段时间来,安顺出现了职业“偷蓝族”,他们白天“侦察”街头哪里有商家开业,待夜深人静时,将置放于商家门前的花篮“占为己有”,然后拿到鲜花店卖钱。

  前不久,安顺市的李小姐在市府路开了一家服装店,开业当天,10多个朋友给她送来花篮表示祝贺,这些花篮摆放在服装店的门口。次日,当李小姐从家中到服装店开门营业时,却发现店铺前她还准备摆放一两天的10多个花篮已不翼而飞了。后来,附近店铺的知情人告诉李小姐,这些花篮晚上已被人偷走,卖到鲜花店后,鲜花店再经过包装卖出来。而在东关做餐饮生意的张老板讲,他开业的时候,门前摆放了20多个花篮,这些花篮也是一夜之间不见了踪影,后来听别人说,这是职业“偷篮族”干的。

  据一位姓刘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认识一个职业“偷篮族”,此人每天都在安顺的各条街转悠,主要是“侦察”当天有哪个商家开业,“侦察”到了,等次日凌晨1时左右,商家关门休息了,他便将商家摆放在门前的花篮扛走,如果多了,他就将这些花篮捆绑在板车上运走,白天便送到鲜花店去卖。刘先生说,每个花篮可卖到5—10元。刘先生听他的这位朋友讲,他每月靠偷花篮卖,可挣500元左右。刘先生的这位朋友还说,在安顺,职业“偷篮族”有10来人。

  日前的一天晚上,记者在南马大道看见,一男子扛着花篮,行色匆匆,当发现记者拿出相机拍照后,该男子跑得更快,很快消失在附近一小巷里。同行的人告诉记者,这就是“偷篮族”。

  对于“偷篮族”的行为,市民看法各一。服装店的李小姐认为不应该,她说,本来自己还想摆放两天,多做做广告,不想被这帮人给盗走了;而张老板则认为无所谓,反正已经开业了,如果他们不偷走,他自己还得想法弄走。

  贵阳黔策律师事务所的朱泽明、陈文胜两律师认为,如果累计卖花篮的金额达到了立案标准,便构成盗窃犯罪。(贵州都市报 徐荣锋)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