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名韩国乘客死亡 肇事司机在沪一审获刑四年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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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4名韩国乘客死亡 肇事司机在沪一审获刑四年半
2009年11月23日 17: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十一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陈静)今年六月初发生在上海七宝新镇路的特大交通事故导致包括四位韩国籍乘客在内的五人死亡,此案引起各方关注。记者今日获悉,该案的主要责任人张夏新近被上海闵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据悉,来自安徽寿县的青年张夏,原系上海创立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驾驶员。经查,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张夏驾驶奥迪轿车,沿闵行区农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镇路遇红灯右转弯超速驶入新镇路快速车道。当时,载有遇难者的大众出租车正沿新镇路由南向北快速车道通过路口,出租车右侧车身与奥迪车左侧相擦后,出租车随即向左改变行驶轨迹进入新镇路北向南机动车道内。这时,恰逢公交车从对面超速行驶而来,公交车车头右前部与出租车右侧车头及车身相撞,造成出租车驾驶员及四名韩国籍乘客共五人死亡,三车损毁。事故发生后,张夏已知他人报警,并于现场等候警方。他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

  据了解,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潘峰、吴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四位韩国籍乘客不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认为,张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五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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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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