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卡犯罪多发,但案件破获率仅有9.8%,远低于刑事案件的正常破案率,破获的案件多是熟人作案。
警方对于技术高、手段隐蔽的新型犯罪很头痛。昨日,第一市区检察院公布相关调查结果,提醒市民注意用卡安全。
熟人、恋人都要防
今年1—10月,第一市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涉及银行卡犯罪案件32宗45人,占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总数和人数的1.5%和1.3%。其中,盗窃亲属、朋友或同事等熟悉人员的银行卡后取款的有11宗11人,在涉及银行卡犯罪案件数和人数中所占比例,分别是31.3%和24.4%。
以掉包假装分钱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取款的有6宗10人,所占比例分别是18.8%和22.2%。在银行ATM机合伙分工作案的有4宗12人,分别占12.5%和26.7%。以刷卡获取交易卡号等流水账后转移被害人资金的有3宗3人,分别占9.4%和6.7%。
办案人员说,现在已破的常见银行卡犯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被害人通常为年轻的工厂打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相互熟悉,甚至是亲属或恋爱关系,大多数被害人由于设置密码过于简单被嫌疑人猜出。另一类被害人是中年妇女,由于对社会信息及新生事物了解较少,加上贪小便宜,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而上当受骗。
因此,该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提高对新型银行卡犯罪的防范意识。只要小心防范,注意观察,绝大部分犯罪行为都能被识破。
手段翻新难打击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在前期银行卡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采用较为直接的方式作案。直接盗窃银行卡获取密码后取款,或者和被害人搭讪,伺机窃取银行卡后迅速将卡中现金取走。
利用ATM机故障、安装监控装置窃取密码、短信诱导等作案技术较高、手段更隐蔽的新型犯罪,在已侦破的案件中所占比率较低。
该院对辖区内的石龙、南城、东城三镇区公安分局涉及银行卡犯罪案件进行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涉及银行卡犯罪的破案率约为9.8%,远低于刑事案件的正常破案率。
金融机构应有所作为
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利用媒体,让群众尽可能了解银行卡使用的相关知识,提高个人防范技巧。办案机关可选择一些已办结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或深入社区进行普法宣讲,将犯罪分子的作案伎俩公之于众。
检察机关还认为,金融机构应加强对ATM机现场监控和巡查,对新类型案件及时通报有效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工商行政机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及时通报涉及银行卡犯罪所出现的新型工具特别是高技术工具的情况,如微型摄像装置、读卡器等特殊器材,加强对此类器材在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尝试实行特殊经营许可制度和购买登记实名制,降低此类器材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
案例
分钱设局骗卡骗密码
某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平伙同黄某新、陈某泗、谭某源、黄某连,开着一辆面包车从东莞市东城区出发,来到长安镇文山路一家银行寻找作案目标。
不久,周某平等看到被害人吴某珍在银行存完钱后,到旁边的超市买东西,几个人就跟着进入超市,围在吴某珍附近。随后,陈某泗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卷钱掉在吴某珍的前面,黄某连忙过去捡起钱,提出要和周某平、吴某珍平分。周某平假状同意,并把吴某珍骗到车上分钱。
黄某新、陈某泗跟着上了车。陈某泗说自己丢了钱,问有没有人捡到,并叫吴某珍、黄某连、周某平三人将身上的财物拿出来放在一个袋子里,并各自说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以便查询自己所丢的钱是否被他们存入银行。
吴某珍说出密码后,陈某泗假装打电话查询。在此过程中,黄某新等人偷偷地将装有吴某珍财物的袋子调换了,随后到银行把吴某珍卡里的钱取走了。
吴某珍下车后打开袋子才发现自己被骗。(记者/郭文君通讯员/石亚明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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