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公布雨天飞车溅水等36种交通陋习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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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警方公布雨天飞车溅水等36种交通陋习
2009年12月09日 10:38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重庆晚报联合警方开展交通陋习调查,得到市民积极响应。截至记者截稿时,已有上百市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在意见平台上,行人和司机对交通陋习的观点针锋相对,批评意见毫不留情。

  行人有话说

  出租车乱穿花最讨厌

  说起司机的交通陋习,出租车是涉及率最高的一类车型。

  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自从出租车加收燃气附加费后,很多出租车拒载长途业务。

  市民江先生称,自己经常看到出租车为加快通行,在别的车面前穿来插去,特别是发生堵车时,出租车穿花的情况更频繁,而这往往导致更加严重的堵车。

  调查中,涉及出租车司机陋习的还有随意上下客、斑马线上不让人、不减速闯红灯三种情况。

  除了出租车司机的诸多毛病外,让市民最讨厌的司机陋习还有一个——夜间开车不关远光灯。

  市民王女士说,自己晚上常搭朋友的车回家,经常看到对向的司机一路打着远光灯开来,自己坐在副驾时眼睛都被射花,正在开车的朋友就更不用说了,肯定会严重威胁朋友行车安全。

  司机有话说

  行人横穿公路最头痛

  对于行人的交通陋习,司机们也是叫苦连天,有司机甚至开玩笑地说,行人上路也应考证——走路证。

  司机李先生认为,每个司机在驾车前都须考取驾驶证,事先学习驾驶技巧和注意事项。可尽管市民的受教育程度逐年上升,但有人丝毫不注意“马路道德”,给司机造成很大困扰。而交警的违章处罚几乎限于司机而非行人,更让行人违章仿佛陷入一种无人管的境地。

  调查显示,行人随意横穿公路是最让司机头痛的陋习,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行人夜间穿深色衣服横穿公路,特别是有隔离带的公路。由于夜间视线相对减弱,而行人横穿的一侧公路往往是快车道,当司机发现有人穿行时,事故通常已无法避免;二是行人横穿公路时打手机,根本不注意左右看车。

  为此,渝中区某单位驾驶员何先生建议,交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行人参与交通行为进行有力规范,促使交通参与者多一些马路道德。

  交警有话说

  交通陋习至少有36种

  市交管局昨日在网站上公布了驾驶人和行人的36种交通陋习,告诫市民注意并消除这些交通陋习,成为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这36种交通陋习分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危险交通行为”两大类。其中,不文明交通行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三类。

  机动车:1、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2、雨天飞车溅水。3、行驶中乱闪大灯。4、行驶中乱鸣喇叭。5、行驶中占线或转弯不打转向灯。6、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7、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应急车道。8、驾乘人员向车外吐痰或抛洒物品。9、车辆在路边乱停乱放。10、故意遮挡、污损、隐藏号牌。11、自行安装氙气灯和车腰灯上路行驶。12、货车沿途漏撒。

  非机动车: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不靠公路右侧行驶。2、逆向骑车。3、骑车带人。4、装载超长物件。

  行人:1、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或人行横道。2、过马路时打手机。3、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危险交通行为有17种,分别为:

  1、酒后(醉酒)驾驶。2、超速行驶。3、疲劳驾驶。4、超员、超载营运。5、强行超车。6、随意变更车道。7、开车打手机。8、开车不系安全带。9、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打伞。10、随意倒车。11、车辆、行人争道抢行。12、车辆、行人闯红灯。13、骑车上机动车道或不靠右行。14、骑车上人行道。15、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斜穿道路。16、行人过马路时不左右看。17、行人随意拦乘车辆。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吉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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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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