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巧遇丢失电瓶车 男子当街报警要回爱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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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街上巧遇丢失电瓶车 男子当街报警要回爱车
2009年12月11日 14:38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俺丢失3个月的宝马电瓶车被俺碰到。物归原主,发帖为贺。”昨日,有网友在新浪四川微博上发帖,惊呼自己的神奇经历。发帖人称,自己3个月前丢失的电瓶车,几天前却与自己在大街上“偶遇”,并且在警方的帮助下顺利要回了车子。

  大街上巧遇丢失的爱车别人在骑

  今年8月的一天,发帖人小陈丢失了一辆深蓝色“王派”电瓶车。这是小陈于2007年花2500元买的,他特地在车头贴了一个“变形金刚”。

  前日下午5点过,下班回家的小陈骑车经过九眼桥,看到一名年轻女子骑着一辆深蓝色“王派”电瓶车,车头还有一个熟悉的“变形金刚”。小陈定睛一看,车牌号为“L29031”,正是他丢失的那辆电瓶车。

  “好家伙,这就是我的车。”小陈下车拦住骑车的年轻女子:“这辆车是我的。”对方很纳闷:“啥子哦,明明是我的车。”小陈跟女子解释,他在3个月前丢了一辆电瓶车,颜色、车牌号、车头的标记都跟眼前她骑的这辆一模一样。小陈说:“快点还来,要不然我就报警了。”女子不认,一口咬定这是她的车。两人僵持不下,小陈只得拨打了110。

  物归原主女子原是买了“贼车”

  牛市口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二人和电瓶车带回了派出所。为了证明电瓶车的确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小陈拿来了当时买车的发票和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仔细核对电机号和其他数据后,确认眼前这辆牌照为“L29031”的电瓶车的确属小陈所有。

  看到眼前这种情景,骑车的年轻女子一脸茫然:“这辆车是我在9月左右托朋友在琉璃场买的。”仔细询问买车的具体地址后,民警一语道破:“那是一个黑车市场,你买到贼车了。”民警要女子将车归还小陈,最初她并不情愿。经过民警20分钟的劝导,这名女子将车钥匙交给了小陈,并同意协助警方破案,抓到盗车贼。

  如此巧合的找回丢失的爱车,小陈欣喜若狂。他在网上发帖庆贺,并兴奋地告诉了身边的亲戚朋友,“这种好事都碰见了,多亏了那个‘变形金刚’。” (华西都市报 实习记者刘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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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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