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写真:喜见“拉郎配” 保护入赘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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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写真:喜见“拉郎配” 保护入赘男
2009年12月16日 0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阳江十二月十五日电 题:喜见“拉郎配” 保护入赘男

  中新社记者 陈明

  素闻广东阳春市的潭水镇有一个名叫“凤来村”的地方,近年来不断有男士“嫁”给村里的女孩。这一现代版的“拉郎配”、“龙”栖“凤”在当地渐成时尚。

  记者近日走进凤来村,探访这一特色婚嫁现象。记者发现,目前村子里成功实现“拉郎配”的十多位女青年,均为清一色的“纯女户”家中的女孩(“纯女户”系中国内地计划生育范畴中的一种特称,指一胎或者二胎都是女孩的家庭),所生的二十多名儿女均随母姓。

  据当地村干部介绍,凤来村的“拉郎配”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当时,村干部为改变村民尤其是“纯女户”村民家庭的婚育观念,使村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遂以“养女同样可防老,女孩同样传宗接代”为突破口,热心搭桥当红娘,鼓励男青年到纯女户家落户。

  据了解,在凤来村二十八户纯女户中,目前已有十四户的女孩“娶”到了老公。为使更多男青年到纯女户家落户,凤来村还制定了村规民约。如明确规定“嫁”到凤来村的男子可按当地习俗和村民一样拜祭祖宗、入祠堂,有权参与村中所有集体福利分配,可以家长的名义参加各项活动,可优先批准宅基地等。

  有意思的是,在凤来村制定的村规民约里,还有这样一条特别规定:对歧视、辱骂“嫁”到本村男子的人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罚款一百元,并公开道歉。目前,“嫁到”该村的男人均已成为家中的顶梁柱,与村民、家里人和谐相处。

  一位“嫁”到该村的男子表示,时代不同了,只要双方恩爱,到谁家落户都一样。对孩子随母姓,这名男子表现很坦然,称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嫁”了过来,就按这里的风俗办。

  凤来村这种“龙”栖“凤”婚嫁习俗,逐渐影响到了全镇。潭水镇有关官员称,在该镇的八百户纯女户中,目前已“娶”到的男子人数达七十多名,且夫妻恩爱,生活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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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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