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面凶手”残杀两女白领被判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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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面凶手”残杀两女白领被判死刑
2009年12月16日 09:5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度震惊广州的“粤垦路两女白领遇害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慈面凶手”赵顺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分别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40余万元。

  -案情回顾

  去年12月22日18时许,预谋盗窃的赵顺勇窜至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五星阁某房间,他利用之前租住该房时留下的钥匙打开房门,并顺手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身上。在盗窃过程中,后来租住该房间的两名女孩先后回家,被赵顺勇一一残杀。随后,赵顺勇到洗手间清洗血迹,再回屋劫走一些财物后逃离广州。两天后,赵顺勇在辽宁老家被抓获归案。

  两名遇害的女白领均24岁,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其中小贾生前是律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小匡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英语系,英语八级,生前是外语翻译。两人遇害后,双方家长决定将两人的骨灰合葬。

  被判死刑,凶手面无表情

  虽然离发案已经将近一年,昨天上午此案宣判时,还是引来了众多媒体的聚焦。记者在法庭看到,被害的两名女孩的父亲都从湖南老家赶来。两位老人神情悲伤,他们告诉记者,再过一个星期就是两个女孩的死忌了,能听到凶手被公正判决,就是对女儿最好的告慰。

  上午9时30分,赵顺勇被押入法庭。记者看到,他依然是一副低眉顺眼的“慈面”模样,在听取判决书的过程中,不但毫无表情,眼睛甚至都没眨几下。赵顺勇这种丝毫没有情绪波动的样子,更应验了办案人曾经给他的“冷血”评价。

  法庭认定,赵顺勇入室抢劫罪名成立,虽然其认罪态度较好,但他抢劫致两人死亡,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此外,赵顺勇家属未主动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亲属也不愿意谅解被告人。法院据此判决赵顺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赵顺勇分别赔偿两被害人40余万元。

  提出上诉,并称不想故意杀人

  宣判后,审判长问赵顺勇有何意见,他小声的说,“没意见”。

  审判长又问是否上诉,赵顺勇说,“上诉”。

  审判长说,“你没有意见为什么上诉?”

  赵顺勇沉默片刻,依然面无表情地说,自己不是想故意杀人,只是想给准岳父筹集看病钱。对此,审判长告诉他,不要以为此前有“张氏兄弟案”的从轻判决,就妄图模仿以逃脱罪责。

  -律师分析

  抢劫理由太荒唐

  对于被告人自相矛盾的上诉意见,在宣判结束后,一位前来旁听此案的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上诉不加刑,赵顺勇此举还抱有免死的侥幸心理。实际上,不管是为了回家过年,还是为了给女朋友父亲治病,都不能成为抢劫犯罪的理由。“他就是想不劳而获嘛!杀死那么优秀的两个女孩,他还不想以死谢罪。我认为一些‘80后’的价值观应当受到关注”。这名律师说,起诉书显示赵顺勇是1987年出生,现年才22岁,他身强体健,完全能劳动挣钱,但是那种不劳而获的贪念,让赵顺勇害人害己。 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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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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