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岳曾经是深圳某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因事辞职来到东莞后一直无所事事,竟然想到学习撞车团伙搞点钱改善生活。
李某岳很快纠集了4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撞车团伙。去年10月至今年4月期间,他们在东莞市常虎、莞深高速公路一带,开着二手宝马车,专门撞高档车,对车主敲诈不成就直接抢劫,疯狂作案17宗,涉案价值高达40多万元。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李某岳为首的撞车团伙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吴某、李某岳、王某分别被判刑15年、14年半、14年半,其余两人分别被判处5年、5年半的刑期。(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钟紫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