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促销员取货摔伤 超市竟找三轮车送医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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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促销员取货摔伤 超市竟找三轮车送医院
2010年01月07日 09:45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霍桂婷生前照。
伤心欲绝的霍桂婷父母。李海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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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在南京新街口沃尔玛超市内,两位中年男女披麻戴孝,拉着横幅,后面还跟着一个中年女子哭喊着:沃尔玛还我19岁女儿。这一幕让超市内购物的顾客震惊不已。经过了解,这几个人是霍桂婷这个年仅19岁女孩的父母和亲属。霍桂婷在沃尔玛超市做促销员,2009年12月18日傍晚,在两米多高的货架上取货时不幸摔伤,送到医院抢救,但一周后不治身亡。

  事发:

  促销员爬梯取货时摔下

  去年12月25日,当年轻人都在狂欢圣诞节的时候,沃尔玛超市19岁的厂家促销员霍小姐,却在这一天离开了这个世界。12月18日傍晚,她在超市爬梯子取货的时候,意外从2.7米高的梯子上摔下,送医院一周后不治身亡。

  昨天上午,霍小姐的父母、亲属来到新街口淮海路上的沃尔玛超市,与超市方面协商赔偿问题。由于一直不能得到满意答复,霍小姐的父母披麻戴孝打出了“还我19岁女儿”的横幅。据霍小姐的父亲介绍,女儿是驻沃尔玛超市的厂方促销员。至于女儿出事时的情况,霍先生还是从女儿同事那里知道的。霍先生说,12月18日傍晚6时,女儿在货架前爬梯子去取货,一不小心从2.7米高的梯子上摔了下来,当即昏迷不醒。一个小男孩在逛超市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吓得喊叫了起来。

  父母:

  超市竟找三轮车送我女儿

  “最令我们感到气愤的是,超市的领导也好,工作人员也好,遇到这样的紧急情况,竟然没有一个及时报警。也没有人及时拨打120通知救护车,最后竟然找来一辆三轮货车将我女儿送到了八一医院。这哪里是救人呢?如果救护车赶来,车上有急救设备,我女儿也许还有救的。超市垫付了2000块钱,我女儿只有19岁啊!我们含辛茹苦抚养女儿长大,到头来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霍小姐的父亲伤心地告诉记者。

  霍小姐的父亲表示,他和妻子都是下岗工人,妻子有残疾。虽然家境很贫困,但是女儿很懂事,很小就出来打工补贴家用。霍桂婷是老霍一家人唯一的希望。女儿去世后,霍先生夫妇接近崩溃,而沃尔玛超市却对善后问题的处理一拖再拖。

  超市:

  出事促销员不是超市员工

  就此事,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事务经理陈宏文解释说,霍小姐不是沃尔玛超市的员工,没有与超市签署劳动合同。霍小姐只是广东一家礼品公司雇来的促销员,超市也只是为广东这家礼品公司提供了销售场地。因此,霍小姐的意外事件,超市并不是主要责任方。霍小姐从梯子上摔下来后,超市方也并没有推诿不管,而是积极抢救,及时寻找车辆送霍小姐去医院,还垫付了2000元钱的医疗费用。超市方面为何没有及时拨打110报警?为何不及时通知救护车施救呢?陈宏文的解释是,此事的具体处理情况“不方便透露”,事后超市方面已经向警方备案,并不是要故意向外界隐瞒这件事。

  对于死者家属反映,超市方在其女儿急救期间垫付的2000元钱,最后也被偷偷抽走一事,陈宏文不愿多说,表示关于霍小姐的具体善后问题,五老村街道的司法所正在进行调解。超市方面一定会积极配合司法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好这件事,其他情况不方便再说。

  有关部门:

  正就赔偿进行调解

  对于陈经理的说法,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应慧燕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虽然霍桂婷与沃尔玛超市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但是霍桂婷在超市工作期间,超市至少要给工作人员提供一个人身安全有保障的工作场所,如果霍桂婷是因为货梯没有安全保障设施,导致跌下摔伤致死,那么超市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随后,记者赶到处理过超市善后问题的淮海路派出所,据民警介绍,此事劳动局、安监局已经调查过了,无论霍小姐是不是沃尔玛超市的签约员工,她都属于工伤死亡,沃尔玛超市和厂家都有责任,目前五老村街道司法所正在联系厂家,就善后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死者家属也只能通过上诉,等待法院判决。 (记者 李海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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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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